处长:周 武
职责:主持审计处工作,分管工程审计工作、廉政、安全、人事、财务、科研工作。分管内设机构:审计二室。
副处长:刘 平
职责:协助处长完成审计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工作、保密、培训、学会、工会、资产设备等工作。分管内设机构:处办公室、审计一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