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研究制定审计处内部规章制度;
2、参与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及相关审计项目审计方案的研究;
3、负责学校大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审计、所有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结算审计;
4、负责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的各类合同审计;参与学校基建、修缮工程及相关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考察工作;参与基建、修缮工程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5、负责基建、修缮工程委托审计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协调;负责对造价咨询报告进行复核;
6、负责草拟与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有关的审计方案;负责草拟基建、修缮工程竣工结算报告;
7、负责学校其他各类物资采购的合同审计;参与其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考察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