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校财字[2012]15号
为促进学校依法筹集办学资金、规范校内经济秩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提高经费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经济责任
学校财务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和涉及各方面的基础工作。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学校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财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贯彻依法理财、勤俭办学的指导思想,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要加强财经法纪和财务制度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观念,做到认识到位、管理到位和责任到位。严格落实《湖北大学各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制》等规定,按照管理层次,分别建立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制,以及各级财务主管、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制,构建多层次的经济责任体系。
二、严格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与省级部门预算相适应的校内预算体系,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细化预算管理。学校预算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预算管理重在控制,要加强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学校年度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需调整预算的,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同时,要将经济合同管理纳入财务管理范畴,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合同的签定,防止隐性债务的发生。
校内二级单位的预算要经本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签。预算执行的责任应分解到校内各单位、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
三、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加强对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工作的领导
学校继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必须确保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经济分配政策、经济资源配置、财务收支预算、会计核算等的高度统一性。
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要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学校对二级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二级单位的一切重要的经济活动,包括对外投资、贷款融资、基建投资、收费立项和超出一定数额的开支等,应归口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二级单位的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并在学校财务报表中准确反映。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阳光财务
财务制度建设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学校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责,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财务监督体系,共同维护学校正常的经济秩序。财务部门要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将学校所有经济活动纳入审计范围,重点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积极探索开展内控制度审计和绩效评价审计。在全面推进财务公开的基础上,实现财务决策科学化、财务管理民主化、财务报告制度化,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学校还应积极配合财政、审计、价格、税收等政府部门对高校实施的审计和检查,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作出客观的说明,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整改,同时严肃追究相关过失人的责任。
五、进一步规范财经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1、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学校的所有收入以及收费票据必须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严禁收入“体外循环”,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管理和核算,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
2、要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理念,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反对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要不断完善专项经费管理,所有项目经费必须按照批准的项目和预算执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做到采购行为规范透明,采购程序科学严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
3、要切实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建立风险预警系统,改善学校财务状况,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要建立健全以内部控制为核心,以大额资金支出集体决策和常规资金支付授权审批等为重点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资金的安全完整。对外投资(包括对校办产业投资)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财务风险评价,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策,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后实施。要切实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强化贷款风险意识,合理控制贷款规模,改善债务结构,规范贷款投向。要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经济合同的签订权限和程序,加强经济合同管理。
六、加强校内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新增资产与政府采购(或招标采购)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新型的资产管理体系,运用先进管理手段,对资产实行从购置前的可行性论证、决策,到处置全过程的实时管理和动态控制;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年度盘点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严格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置报废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要增强无形资产管理意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依法合理利用无形资产。
加强对校办产业的资产管理,按照校办产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规范校办产业管理,促进校办产业发展。对后勤集团和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签订经济目标责任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增强使用效益
要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对申请获得的国家财政性资金,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学校获得的非财政性资金安排的科研项目,按照有关合同规定执行。学校的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和学院分管领导以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的内部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经费必须纳入高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的管理,重点加强对项目管理费、劳务费、合作与交流费、协作研究费等支出的管理。
八、增收节支,提高办学效率
一是积极组织合法收入。争取政府加大对学校的经费投入力度;落实学费住宿费收缴责任制,杜绝恶意欠费;制定经营性资产收入计划,确保学校的收入到位;加快科研成果市场化步伐,增加科技产业收入;重视校友会和社会联谊工作,广开财源。
二是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执行经费预算,控制计划外支出;压缩招待费、差旅费等公杂费开支。各单位必须将年度经费开支情况向本单位职工报告,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要增强财务管理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注重效益、节约资源的财务运行机制。可在内部管理中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与目标、任务、绩效挂钩的资源分配机制,建立资源有偿使用的成本分担机制。严格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不断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实现内部收入分配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对基建工程、修缮工程和设备购置等金额较大的支出项目,要加强项目管理,组织反复、缜密的论证,并制定年度计划,纳入预算管理。项目经费要按金额大小制定相应的决策签字责任制,谁签字、谁负责。其中,基本建设项目尤其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办事,明确项目负责人,确保规格、经费来源可靠。
九、推进财务信息化进程,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统一核算和实时监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二级单位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方案须经学校财务处批准方能执行。学校建立财务信息基础数据库,支持校内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增强财务信息共享程度。财务信息要为校内师生员工服务,为学校加强内部管理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要设置专门岗位,配备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财务信息安全。改变传统的资金收付方式,实行网银结算,大力提倡借助银行卡、网上银行等先进手段,推行资金收支业务的电子划转,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流量。
财务主管校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参加财经政策及业务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理财能力。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要坚持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财会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要高度重视财会队伍建设,加强财会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工作,把财会岗位作为重要的专业技术岗位,把财会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地配备高层次、高素质人员,着力改善财会队伍结构,提高财会队伍的整体水平。
湖 北 大 学
201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