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党办字【2019】21号)和《湖北大学2025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我处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4月11日起,对卢轶婷同志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担任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处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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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北大学审计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