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2021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和财务核算工作,确保已完工项目及时结算及学校预算资金有效执行,请各单位务必在2021年11月20日前,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结算资料,按照《基建维修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交接表》(见附件 )的要求报送审计处。对逾期报送工程结算资料或送审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审计 处不能保证财务年终决算前出具结算审计报告。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审 计 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