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9年度工程结算审计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2009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及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以及避免春节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请各单位务必在2009年11月20日前,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审计处。逾期,我处将不接受有关工程结算资料(对逾期送审工程结算资料的我处不能保证寒假前出具结算审计报告)。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湖北大学审计处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