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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修订是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8日 00:00 浏览次数:
审计法修订是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
发布时间:2006/4/28 浏览次数:4637人/次


2006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审计法,并且决定在今年的6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1995年实施的审计法以来的首次修改,由于近几年来国家审计机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这次修订后的审计法不能不说是我国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在李金华审计长的领导下国家审计机关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绩,以至于各种媒体纷纷利用“审计风暴”来形容这种成绩。我个人历来反对所谓“审计风暴”的说法,理由非常简单,审计的职责就是要监督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且将这种情况报告给公众及其人民代表大会。而由于中国是个从指令性计划经济正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法律制度的完善及其人们的观念转变都使得这种职责的表现和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而建立一种正常经济程序又是人们的急切期望,因此人们往往将这种职责的正常发挥理解成突发事件。审计法的修订正好说明了这一点。如果说是风暴,恐怕这是一种持续的风暴了。这次审计法的修订,抓住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中国经济生活的核心问题,围绕着建设和维护正常的、有效的社会经济秩序而进行审计工作。例如,在修订的审计法中明文规定,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必要时,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做出决议;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也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这首先体现了政府强化预算管理实行科学化管理的决心,必须编制科学的预算并且严格执行,同时也突出了国家审计的作用和工作重点,要求根据预算实行对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督。修订后的审计法对于审计人员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将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写进了修订后的审计法,这里不仅包括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还包括国家机关领导人,这样就必须在法律和实质上两个方面理解任期经济责任的内涵和外延,特别是后者的政治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往往混杂在一起,而这是当前理论界与实务界仍然争论的问题。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处在建设过程中,经济责任的准确界定还是具有一定难度,审计人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必须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素质。(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朱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