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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的另一种公平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00:00 浏览次数:

浅谈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中的另一种公平

恩施市审计局 胡竞

随着国家的发展,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工作一天天变得重要起来,相对于其他审计类型,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种类繁多等特殊性,再加上目前建筑行业与招投标市场的法律法规纷多繁杂,法律之间,法规之间相互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整个规范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与统一,特别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招标、投标活动更是在摸索前进的阶段,国外也没有适合中国国情的经验可以借鉴,导致了在当今招投标市场里鱼龙混杂,钻法律制度“空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就给我们审计部门如何认定这些“钻了空子”工程结算造价的工作带来了难度。

首先,作为国家审计部门,做的事情肯定要合法,其次,应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思路来审核每一个工程项目。

我这里指的公平和公正一方面是指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除此之外,我还认为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外,我们也应考虑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这里的其他投标人是指投标了,但没有中标的投标人。

举个例子:某办公楼工程,图纸设计完备,且建设单位对类似工程已经有了招投标经验,在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时候,在招标文件上写明:本项目使用《2003年清单计价规范》,参照使用《03土建定额》和与其对应的费用定额。工程量清单方面各投标人按图纸工程量计算工程量并报价。同时,招标人给出了本次招标的限价80万元整。

整个项目总共有5家符合标准的投标企业,他们的投标报价分别是75.3万元,79.3万元,78.8万元79.1万元和78.5万元。最后,某建安公司以75.3万元的报价中标。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对结算价款在专用条款中做了如下约定:“工程量依据实际完工工程量,参照投标报价据实结算”

施工过程一切顺利,变更非常少,物价也相对稳定。在施工单位编制报审的结算书中,整个结算分为3部分:原投标文件内工程量共75.3万元、零星增减和附属部分2万元、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差额量21万元合计报审金额98.3万元。经过审计组现场踏勘发现“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差额量”就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没有算全图纸的工程量,每个清单项目都有列项,但是每个清单项目的量均算少了,通过计算“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差额量”报审21万元,实际计算出为9万元,其他工程量基本与实际吻合。

在发出的征求意见书中,审计组没有认定“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差额量”,而后在召开的审计会议上,施工单位反复强调,“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差额量”是实际发生了的,应该计算进工程造价里去。

在会议的最后,审计组依旧没有采纳施工单位的意见,我们秉持了4点理由:

1、虽然招标公司没有直接发出工程量清单,但是此类工程是常见的普通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有着分丰富的施工经验,有能力精确计算出投标工程量。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按照图纸计算工程量且投标文件也做出了投标报价包含所有招标范围的承诺。

2、依据《2003版清单计价规范》相关解释文件,施工单位有义务对获得的工程量进行复核。

3、按照9万元计算施工单位漏算的工程量,加上投标价75.3万元,一共是84.3万元,超出了招标限价,该投标为废标。

4、审计必须维护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可能很多人不理解,其他投标人在投标环节就已经被“三振出局”,为什么在结算环节还要提出来?我们把目光再次聚焦到招投标环节,依旧是这个例子,如果说投标价75.3万元,没有超出限价范围。漏算的工程量仅为4万元,报审价79.3万元,这个4万元作为审计部门能认定么?我个人认为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在投标环节如果加上了这个4万元,很有可能是报价78.8万元的企业中标,就因为少算了4万元,导致中标人发生了变化,现在加上少算的工程量,其实也就失去了投标的公平性,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这就是本文所指的另一种公平。

审计工作往往发生在工程完工以后,很多事情到了审计这个环节,已经成为了既定事实,亡羊补牢的效果未必能够完美无缺,要想彻底封堵招投标环节的漏洞,我想只有从法律制度出发,完善招投标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规范招投标过程,严格按照清单计价规范和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投标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完成分内工作,同时推进电子评标系统的运用,从单价、和价两方面去制定限价,同时改进评标办法,转表最低价就是最好报价的观念,找到合理低价的中标者,这才是解决此类招投标问题的不二法宝。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