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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协作制衡、以评促建,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19:01 浏览次数:

天津大学协作制衡、以评促建,完善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随着《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教财厅【2016】2号)的发布实施,2016年成为高校内部控制建设大年。天津大学于2016年6月启动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建设之初在任务划分上即贯彻不相容岗位分离思想,分别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财务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办校办牵头组织协调学校内部控制建设;和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由审计处牵头对学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有效性进行评价。在建设过程中,两小组既各自独立开展工作,又密切沟通反馈建议,及时改进调整,日前,天津大学如期完成了教育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天津大学章程》协作制衡的理念在此项工作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党办校办牵头制定了《基础性评价任务分解方案》,各部门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所负责业务的制度流程,分析查找问题;与此同时,审计处从定量把关、定性评价两方面结合,配合开展基础性评价,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在定量把关方面,审计处根据党办校办汇总的各部门提交的支撑材料对打分结果进行审核,提出补充完善实证证据等建议。在定性评价方面,针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债务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等八类基础经济业务,根据基础性评价指标和评价要点,按照重要性和适用性原则归纳总结了八类业务的风险关口48个、关键控制点117个,在此基础上以制度健全性为目标进行风险诊断,以校级制度是否覆盖全部重要风险作为判断缺陷的标准,凡在关键控制点上,即使有控制措施但学校未建立制度的依然认定为控制缺陷,按照这种思路,梳理学校现行制度73个、部门规范20个、控制措施13项,形成了《天津大学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业务风险评价报告》,提交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下发至各部门,副校长冯亚青近日召集机关部处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风险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要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面梳理需进一步完善的制度,保证学校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天津大学审计处)